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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U教 114 T7T8
1.同學們多半不熟悉現代法律,更何況是古代法律故事。但是,對於何謂公平、正義及「死刑存廢」、「恐龍法官」等議題又深感興趣。故 在敘事選擇上,首先會挑選與同學日常生活相關,較有共鳴互動的例子。先講解故事,再分析現代法律、古代律法是如何處理此案,進而再 引導同學進入歷史情境,配合故事當時的時空背景,設身處地思考每個案件中,既有通用的法理,但亦有不同的處境情況,即各時代不同的 法、理、情的互動思考,進而訓練增進歷史思維。期望藉此能擺脫「以古非今,以今論古」的直線性思考。 2.課堂互動與作業書寫,即這門課的閱讀與提問最為重要,這是對同學們的必須要求。一開始雖先由教師敘事,但之後會引導、鼓勵學生提 出問題,進行回答與反思並呈現在書面上。更藉由之後作業檢討與討論,以及期中、期末考試,切實瞭解學生對指定教材的掌握程度。 3.隨著每週課程進行,課堂一開始會先複習上週的課程精要,之後學生透過事前的課前閱讀指定材料,以及課堂發問表現,師生們一同逐漸 融入課程,並透過課後作業的寫作再思,進而能達到「賦能」之目的。另外,亦歡迎學生隨時提問,以及另約時間深入討論。
Course keywords: 歷史思維historical thinking,死刑death penalty,肉刑corporal punishment,復仇revenge,應報主義Retributive Justice 一、課程說明 對於「死刑存廢」、「恐龍法官」,以及何謂公平正義等司法議題,近來論爭不休,同學們雖深感興趣,卻多半 不熟悉現代法律,以致人云亦云。原因之一惜是未留心現今社會中蘊含的傳統文化因素,如近代西方法制與當今 社會觀念文化的某些矛盾衝突,並非僅單面認為是抵抗進步的保守心態。深入思考就會發現傳統文化的孝道、因 果報應等觀念,與「廢死」有互相扞格之處。故本課程將討論數個議題,分階段講述,除是讓同學們明瞭每個重 要傳統中國司法案件的背後,其實大有細節,體會不同以往課本上的歷史知識。進而嘗試理解某些當今社會看似 殘存著守舊不符現代法律規範的觀念,實有其深厚歷史淵源,並對傳統中國法律文化有較深入同情理解,反思與 當今社會的異同,取之借鑒。更期望藉此能擺脫「以古非今,以今論古」的直線性思考,增進歷史思維。為提升 學習興趣,將擇取與同學日常生活相關,較能共鳴互動的傳統中國司法相關敘事。先從一則則故事出發,說明每 個案件的人、事、時、地等內容,進而分析內部法律關係,即古代律法、現代法律是如何處理此案,再引導同學 進入歷史情境,配合故事當時的社會政治環境、人物傳記等時空背景,設身處地思考各案件中既有通用的法理, 亦受到不同時代環境之影響,此即傳統中國法律與司法的複雜演進歷史。藉由多層次角度的解析與討論,體會到 各時代皆有其當時的法、理、情思考,未必能用現代觀念一概而論。本課程的跨領域思維訓練,除能增進同學們 觀察事物的不同角度,促進更多元、全面思考能力外。課程進行中,透過反覆閱讀、講解古代司法敘事內容,配 合相關史料、二手研究,進行深入解讀詮釋,當能增進同學們的歷史知識。再基於學習的知識出發,反思與現今 社會的異同與可借鑒之處,培養設身處地同理心,進而對討論議題有更深入反思。加上特別著重師生之間意見交 流,課後心得的寫作分享,皆可增進人文素養、歷史思維與論述表達能力。 二、指定用書 自編ppt,內容包括「每週指定閱讀」史料選讀、「參考閱讀」論文摘要 三、參考書籍 李昌鈺,《化不可能為可能:李昌鈺的鑑識人生》,臺北:平安文化,2014。 李貞德,《公主之死:你所不知道的中國法律史》,臺北:三民書局,2001。 李隆獻,〈宋元明清復仇與法律的互涉〉,《成大中文學報》44(2014),頁155-206。 李隆獻,〈兩漢魏晉南北朝復仇與法律互涉的省察與詮釋〉,《臺大文史哲學報》68(2008),頁39-78。 杜正勝,《編戶齊民:傳統政治社會結構之形成》,臺北:聯經書局,2018,第七章〈刑法的轉變:從肉刑到 徒刑〉。 彼得.薩伯,《洞穴奇案的十四種判決》,香港商務印書館,2013。 徐忠明,《包公故事:一個考察中國法律文化的視角》,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 陳立軍,〈刑政、婚姻身份與按問自首法:關於北宋阿云案的幾個問題〉,《北大法律評論》20:2(2019), 頁228-243。 陳俊強,〈唐代的流刑─法律虛與實的一個考察〉,《興大歷史學報》18期(2007),頁63-84。 陳登武,《地獄‧法律‧人間秩序-中古中國的宗教、社會與國家》,臺北:臺師大出版中心,2017。 陳登武、于曉雯,〈從北魏「費羊皮賣女案」說到中國古代的債務和人口買賣〉,《法制史研究》9(2006), 頁1-41。 四、教學方式 同學們多半不熟悉現代法律,更何況是古代司法案件。故課程進行中,會從一則則案件史料出發,用講故事的方 式陳述,主要分為數個議題(見教學進度)。由於同學們對法律與史實並不熟悉,起初由教師敘事,並結合如 TaiwanBar的「法律吧」等相關視頻影片播放,引導、鼓勵學生對授課內容進行反思,進而提出問題,再請同 學根據講義結合上課心得,將學習內容書寫課後筆記作業。隨著每週課程進行,課堂一開始會先複習上週的課程 精要,並將筆記作業擇優分享解說,之後同學透過事前閱讀指定材料,以及課堂發問表現,師生們一同融入課 程。藉由每次檢討與討論,切實瞭解學生對指定教材的掌握程度,透過逐漸累積作業與反覆再思,以期達到「賦 能」之目的。之後,學生對課程內容與進行方式更為熟悉,為加強師生互動與深化思考訓練,將對二項討論議 題,進行投票並請同學說明理由,以期更能體會歷史知識能促進思維多元的重要性。整體課程末尾階段,鼓勵同 學包括對全學期課程的法律、司法敘事,結合現代時事,提出自己有興趣的議題,師生共同討論,最終在期末考 試寫出自己整學期課程的學習心得。總之,課堂互動與作業書寫,即這門課的事前閱讀、課堂上的思考提問、書 寫心得最為重要,也是對同學們的必須要求。鼓勵同學練習利用圖書館、網路與AI等多元方式進行資料搜尋,。 同時亦歡迎另約時間深入討論。 五、教學進度 第一週 課程介紹 簡介每週閱讀內容 第二週 包公與傳統中國司法印象之虛實 包拯是人不是神,從宋代史料、元代明清戲曲與現今影視,來看從包拯到包公的歷史演變,以及其中對傳統中國 司法的誤解與所反映之實況。 史料:《宋史》,卷316,〈包拯傳〉。 《夢溪筆談》,卷22,〈謬誤〉。 參考閱讀:徐忠明,《包公故事:一個考察中國法律文化的視角》,第一章第二節〈正史、檔案與文學〉。 第三週 疑難命案與蒐證偵查的古今異同 不分古今,總有難以偵破案件。我們從古代疑案出發,配合李昌鈺博士的鑑識經歷,瞭解古今疑案的共同難處與 司法人員之努力。 史料:鄭克,《折獄龜鑑》卷2,釋冤下,《向敏中詰僧 王晦叔一事附》。宋慈,《洗冤集錄}39;序》 參考閱讀:李昌鈺,《化不可能為可能:李昌鈺的鑑識人生》。 第四週 死刑與替代刑之歷代討論 死刑存廢是爭論不已的議題,傳統中國在唐玄宗時曾短暫廢除死刑,而用肉刑、流刑替代死刑,亦在歷代討論許 久。其中的反覆轉折情節,應對目前廢死議題之思考有所助益。 史料:唐玄宗,「天寶廢死詔」、王夫之,《讀通鑑論》〈肉刑〉。 參考閱讀:陳俊強,〈唐代的流刑─法律虛與實的一個考察〉,《興大歷史學報》18(2007),頁63-84。 第五週 從復仇與司法、法律儒家化看傳統中國法律的思想淵源 現代西方司法制度有其自身思想背景,而傳統中國司法亦深受儒家的影響。我們用復仇案例、禮與法關係,深入 觀察傳統中國法律受儒家影響之層面。 史料:《後漢書》,卷29〈郅惲傳〉、卷31〈蘇不韋傳〉。 參考閱讀:李隆獻,〈兩漢魏晉南北朝復仇與法律互涉的省察與詮釋〉,《臺大文史哲學報》68(2008),頁 39-78。 第六週 司法審判與佛、道之關係 「人在做,天在看」,因果報應、地獄審判、城隍信仰與傳統中國司法觀念息息相關。其間複雜交織的歷史演 變,依舊在當今司法議題論爭中有所影響。 史料:戴孚《廣異記》:〈六合縣丞〉。 參考閱讀:陳登武,,《地獄‧法律‧人間秩序-中古中國的宗教、社會與國家》。 第七週 歷代審判中的法理情與性別考量 法、理、情,甚而性別因素,在歷代審判中都各有不同權衡考量。我們試以北魏時期家貧賣女、公主家暴案出 發,觀察其中的法理情與性別因素,體會歷代司法者之考量原因。 史料:《魏書》卷111刑罰7,「費羊皮賣女案」、「劉輝毆主傷胎案」。 參考閱讀: 李貞德,《公主之死:你所不知道的中國法律史》,臺北:三民書局,2001。 陳登武、于曉雯,〈從北魏「費羊皮賣女案」說到中國古代的債務和人口買賣〉,《法制史研究》9(2006), 頁1-41。 第八週 期中考 綜整課堂學習心得,將學習成果更完整呈現 第九週 影片欣賞 由看似荒謬的提告、上訪劇情,思索古今打官司之程序過程與箇中曲折。 第53屆金馬獎觀眾票選最佳影片:「我不是潘金蓮」 第十週 北宋阿云案一:案情介紹 無論古今,司法與政治的關係並非簡單「一刀切」。我們試以北宋神宗年間著名的阿云案為例,從王安石與司馬 光的激烈論辯,看其中之法理爭執與政治因素。也請同學們選擇,您究竟要支持王安石?還是司馬光? 史料,《宋史》,卷201刑法3,「阿云案」。 參考閱讀:陳立軍,〈刑政、婚姻身份與按問自首法:關於北宋阿云案的幾個問題〉,《北大法律評論》20:2 (2019),頁228-243。 第十一週 北宋阿云案二:司法與政治的糾葛 無論古今,司法與政治的關係並非簡單「一刀切」。我們試以北宋神宗年間著名的阿云案為例,從王安石與司馬 光的激烈論辯,看其中之法理爭執與政治因素。也請同學們選擇,您究竟要支持王安石?還是司馬光? 史料,《宋史》,卷201刑法3,「阿云案」。 參考閱讀:陳立軍,〈刑政、婚姻身份與按問自首法:關於北宋阿云案的幾個問題〉,《北大法律評論》20:2 (2019),頁228-243。 第十二週 三國吃人案與洞穴奇案一 古今或許物質條件不同,但有時依舊需面對道德與法治的選擇難題。我們以三國時期吃人案件與哈佛法學教授設 計的著名「洞穴奇案」,由師生共同投票,就結果進行互動討論。 史料:《傅子》,〈補遺上〉。 參考閱讀:彼得.薩伯,《洞穴奇案的十四種判決》,香港商務印書館,2013。 第十三週 三國吃人案與洞穴奇案二 古今或許物質條件不同,但有時依舊需面對道德與法治的選擇難題。我們以三國時期吃人案件與哈佛法學教授設 計的著名「洞穴奇案」,由師生共同投票,就結果進行互動討論。 史料:《傅子》,〈補遺上〉。 參考閱讀:彼得.薩伯,《洞穴奇案的十四種判決》,香港商務印書館,2013。 第十四週 古今司法議題思考一:由同學主動提出議題 經過一學期的學習討論,請同學們嘗試提出有興趣的議題,師生共同蒐集資料,彼此交流意見。視同學們感興趣 的古今司法議題,提供閱讀資料。 第十五週 古今司法議題思考二:由同學主動提出議題 經過一學期的學習討論,請同學們嘗試提出有興趣的議題,師生共同蒐集資料,彼此交流意見。視同學們感興趣 的古今司法議題,提供閱讀資料 第十六週 期末考 綜整課堂學習心得,將學習成果更完整呈現 六、成績考核 1.課堂心得寫作(包括影片欣賞心得),40%。 每堂課結束後,會請同學繳交課堂學習心得,老師將於下堂課分享解說並與同學們再次討論,加深課程印象。持 續累積課堂心得,同學們再於期中、期末考,將學習成果更深入呈現。 2.平時課堂表現,20%:出席10%、課堂發言10%。 3.期中考試,15%。 4.期末考試,25%。 5.所有請假必須提出證明,未提出者酌予扣分。 歡迎同學提問,聯繫email:ljcjob09@gmail.com 採用下列何項 AI 使用規則 (1)完全開放使用且無須註明 Unrestricted use with no disclosure requi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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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108: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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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b20:20 | |||||
20:30c21:20 |
平均GPA 4.25
標準差 0.11
平均GPA 4.16
標準差 0.23
平均GPA 4.27
標準差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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