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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MC台積835 W5W6
台灣是亞洲季風帶前緣原住民族多樣性最豐富的島嶼。也是原住民族法律規範內容與密度相對先進的國家。本課程之開設目的,就是在協助中高 年級的習法學生有系統地認識原住民族法律體系的特殊性與實用價值。 本課程內容係以原住民族規範之核心議題,包括人權、領域、財產、身分與認同等為主軸,比較、探討國際法與各國與原住民族權利相關之法律 規範與其對應之權力組構。藉由本課程,學員將可通盤理解在國際人權、環境與領域議題中,原住民族的跨文明角色,並聯結台灣原住民族基本 法與相關特別規範之內容與解釋,包括近期司法解釋與行政處遇,讓修習本課程之同學得以充分回顧、運用與檢討昔日國際公法、憲法與民法課 程中習得之與領域、人權、身分、生存及財產相關規範的解釋方法與其妥適性,並橫向延伸至目前台灣原住民族規範之內容與實用,結合對既存 案例的分析,比較各國類似案件之解決模式,構建實用的原住民族法律規範體系。 本課程雖然沒有擋修要求,惟由於課程內容豐富且緊湊,建議修習者應儘量充實相關的基礎法律知識,或藉由課程閱讀資料提前預習。 本課程歡迎跨領域學習者選修。
Course keywords: 原住民、原權宣言、傳統領域、文化表達、多元文化 indigenous peoples, UNDRIP, indigenous ti<x>tle, culture ex<x>pression, multiculturalism 一、課程說明 台灣是亞洲季風帶前緣原住民族多樣性最豐富的島嶼。也是原住民族法律規範內容與密度相對先進的國家。本課程之 開設目的,就是在協助中高年級的習法學生有系統地認識原住民族法律體系的特殊性與實用價值。 本課程內容係以原住民族規範之核心議題,包括人權、領域、財產、身分與認同等為主軸,比較、探討國際法與各國 與原住民族權利相關之法律規範與其對應之權力組構。藉由本課程,學員將可通盤理解在國際人權、環境與領域議題 中,原住民族的跨文明角色,並聯結台灣原住民族基本法與相關特別規範之內容與解釋,讓修習本課程之同學得以充 分回顧、運用與檢討昔日國際公法、憲法與民法課程中習得之與領域、人權、身份、生存及財產相關規範的解釋方法 與其妥適性,並橫向延伸至目前台灣原住民族規範之內容與實用,結合對既存案例的分析,比較各國類似案件之解決 模式,構建實用的原住民族法律規範體系。 本課程雖然沒有擋修要求,惟由於課程內容豐富且緊湊,建議修習者應儘量充實相關的基礎法律知識。但是仍然歡迎 跨領域學習者選修。 本課程過去為配合教育部補助之教學實踐計畫,在實施上與過去以課堂講授及專題演講為主之方式不同。除基礎課 程講授外,選修同學必須分組就數個原住民法律實務議題進行討論與研析,並有一次全天在部落進行的 實習工作坊(交通費由課程負擔)。期末選修同學必須就分組討論、研析與實習結果,個別發表並繳交報告。不過, 在沒有外部經費支持下,部落實習工作坊可能以部落領袖蒞堂演講取代。 另外,本課程也會搭配過去法官學院原住民法專題訓練,提供由美國紐約大學原住民法教授Steven Pevar以 英文講授的美國原住民法簡介。 課堂要求較多,禁止缺課。 二、指定用書 1.任課教師所編寫之Indigenous Law Reader授課用講義與參考資料(逐年更新)。 2. WOODWARD, J., NATIVE LAW ( 1989) 三、參考書籍 1. CASTELLINO, INTERNATIONAL LAW AND INDIGENOUS PEOPLES (2005) 2. KNOP, K., DIVERSITY AND SELF-DETERMINA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 (2003) 3. MCHUGH, P.G., ABORIGINAL SOCIETIES AND THE COMMON LAW (2004) 4. WHEATLEY, S., DEMOCRACY, MINORITIES AND INTERNATIONAL LAW (2005) 5. MALLOY, T.H., NATIONAL MINORITY RIGHTS IN EUROPE (2005) 6. GUIBAULT, L., THE FUTURE OF THE PUBLIC DOMAIN (2006) 7. RAZ, J., ETHICS IN THE PUBLIC DOMAIN (1995) 8. STAPLETON, J., GROUP RIGHTS (1995) 9. WAELDE, C., INTELLECTUAL PROPERTY (2007) 10. CUNNEEN, C. & LIBESMAN, T., INDIGENOUS PEOPLE AND THE LAW IN AUSTRALIA (1995) 四、教學方式 教師講授,課程資料研讀與討論,案例討論, 五、教學進度 (一)何謂原住民族?原住民族概念與原住民法之特殊性 (二)原住民族之國際法地位:ILO公約,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與原住民族相關權利內國法 (三)原住民族之自決權與少數民族理論 (四)各國原住民族基本權利制度之比較 (五)多元文化主義的法律議題總論:多元文化與多元價值、多元法律主義之實踐 (六)多元文化主義的法律議題分論:財產權、公共地役與徵收議題 (七)多元文化主義的法律議題分論:教育權、文化與身份自主權以及平等權議題 (八)多元文化主義的法律議題總論:刑事法律、行政規則與原住民族之傳統慣習 (九)原住民族財產權總論:市民法,特殊權利與民族慣習法 (十)原住民族之傳統領域:土地權、海域權以及自然資源權利 (十一)原住民族與遺傳及其他自然資源與生物多樣性知識規範 (十二)原住民族之傳統智慧創作保護總論 (十三)原住民族之傳統智慧創作與公共財議題 (十四)專題演講:邀請人類學、民族學與地理學相關學門之原住民族學者蒞堂演講並共同討論 (十五)原住民族法律實務工作坊:由司法實務界原住民法專家參與討論原住民法律相關實務問題 (十六)部落訪視與田野實作:由學習者自由選擇自費參加部落訪視與田野實作,包括部落傳統慣習調查以及參與部 落政治組織活動。此部分不影響學期成績。 六、成績考核 出席率,課堂報告,討論參與度及期末報告 七、講義住址 Hard copy,授課前印刷分送。隨堂另印發補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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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108:50 | |||||
09:00209:50 | |||||
10:10311:00 | |||||
11:10412:00 | |||||
12:10n13:00 | |||||
13:20514:10 | |||||
14:20615:10 | |||||
15:30716:20 | |||||
16:30817:20 | |||||
17:30918: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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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b20:20 | |||||
20:30c21:20 |
Average Percentage 88.38
Std. Deviation 3.33
科法所優先,第3次選課起開放全校修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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